征集新的提案和建议通知

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,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的重要渠道。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。

我校将在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30日召开清华附中教职工第九届第二次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。在会上,学校将对上一年的提案和建议做答复报告,并做新一年的提案报告。因此,学校将从20141225~2015121征集新的提案和建议。提案要求如下:

一、 提案人

我校教代会正式代表5人以上(含5人)可联合签名提出提案,其中1人为主提者,其余为附议者。不够代表人数的可作为意见或建议。

二、 提案内容

必须坚持提案的“严肃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”,以保证提案质量。

1.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,否则作一般意见建议处理:

(1)有关学校大政方针,对于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;

(2)涉及众多教职工切身利益,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。

2.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,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,不予受理。

(1)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;

(2)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;

(3)学校没有能力与外界联系促成解决的问题;

(4)与提案的严肃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。

三、提案格式

1.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。

2.提案应在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,允许另附页补充。另

外,请最迟在121日前将纸质提案及电子版提案交给提案组长徐文兵老师。

3.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:

(1)提案题目,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;

(2)情况分析,即提出提案的理由、原因或根据;

(3)具体建议,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。

4.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。

请代表组长和各组推荐出的教代会代表广泛征求本组同志们的意见,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;同时也请全体教工积极提建议和意见。

附:提案表和意见建议表

清华附中教代会

2014年12月23日